案例四火焰复合机

案例四火焰复合机

2021-12-23 11:56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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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四火焰复合机


|  简要案情介绍

供需双方签订了《买卖合同》。合同标的物为火焰复合机一台和打卷分卷机一台。在供方将机器送至需方处,并派人进行安装、调试后,需方发现机器不能对布匹、物料进行有效复合,无法正常投产。需方认为涉案“火焰复合机”的火焰高度不够,复合的速度太慢,布匹的复合效果较差,性能远低于需方现有的旧的手工操作的同类机器;供方则表示机器可以下常开机,不存在质量问题。为明确涉案“火焰复合机及打卷分卷机”是否存在质量问题,供需双方向法院提出对涉案“火焰复合机及打卷分卷机”进行质量鉴定的申请。


|  鉴定委托事项

法院委托对涉案“火焰复合机及打卷分卷机”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进行鉴定;对涉案“火焰复合机及打卷分卷机”能否正常运转,能否将一般物料进行复合,能否实现打卷分卷功能进行鉴定;如涉案“火焰复合机及打卷分卷机”不能正常运转,其改动部分(不符合图纸设计要求)是否是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主要原因进行鉴定。


|  鉴定工作开展情况

首先,组织鉴定专家,与委托方 吸供需双方代表一同前往涉案“火焰复合 机及打卷分卷机”所在地进行了前期调 查。组织现场沟通了解争议事项,并 对涉案:“火焰复合机及打卷分卷机”了初步勘察。

随后,组织鉴定专家再次来到涉案“火焰复合机及打卷分卷机”现场。首 先,现场协调供需双方对涉案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和配合工作;在设备维护完成后,组织需方按照其现有的工艺条件 进行生产并将两台设备生产的复合布料产 品,并由各方自行取样。将该封样带 回以待测试、对比之用。在生产过程中, 进行 按照相关标准对涉案“火焰复合机” 的不同位置的火焰温度进行多次测量,并 测量其火焰复合高度、复合速度,观察频 率等相关参数设定,同时做好相关记录。 


|  鉴定意见

1、涉案“火焰复合机及打卷分卷机”的状态与供方提供的产品图片相比有部分改动,但不影响整台设备的复合、分卷打卷功能:

2、涉案“火焰复合机”能开机运行,实现其打卷、分卷功能:

3、洗案“火焰复合机”的火焰温度偏低,不符合0B/T2982-2008《火焰复合机火焰温度的要求;试产结果表明,其不能对一般物料进行有效复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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